关于印发2016年蚌埠市市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教〔2016〕35号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管理局),局属各中学,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2016年蚌埠市市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将招生政策及时、准确地向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进行宣传,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分流和志愿填报指导工作,确保今年我市市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016年6月7日
蚌埠市教育局 2016年6月7日印发
2016年蚌埠市市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25号)精神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6〕40号)精神以及《关于印发2016年蚌埠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教〔2016〕3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原则。充分发挥招生政策在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上的导向作用,既要积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又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坚持政策、尊重历史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厅关于高中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充分尊重蚌埠市区高中招生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高中招生政策的改革与完善。
(三)“科学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科学谋划,阳光操作,规范招生。
二、招生计划
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蚌埠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教〔2016〕33号)文件精神,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8610人,其中怀远县6800人,五河县3200人,固镇县2900人,蚌埠市区5710人。蚌埠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指标中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4100人,市示范高中1050人,一般普通高中80人,民办高中870人(其中市区招收480人)。全市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6505人,其中怀远县6100人,五河县2850人,固镇县2550人,蚌埠市区5005人。
三、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成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统招计划(含特长生)和分解计划两部分组成。按照省教育厅“分解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应不低于当年本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的文件要求,2016年省示范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为820人,分解到初中学校的计划为3280人(实际分解计划为3294人)。
四、市区省示范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的分解办法
2016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分解到校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各占50%(以后适度增加基础性指标的权重)。
1、基础性指标的分配
将指标到校总数的50%,作为基础性指标,分配到市区内各初中学校,用于促进各学校均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基础性指标分配的基数为2016年在籍应届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人数。基础性指标计算公式:
2016年该校在籍应届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数 2016年市区在籍应届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总数 ×省示范高中分解指标总数×50%
2、发展性指标的分配
将指标到校总数的50%,作为发展性指标,用于激励各初中学校改进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2016年发展性指标主要依据近三年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毕业学业考试分数的平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进行计算,权重分别为40%、30%、30%。发展性指标计算公式:平均分权重指标+及格率权重指标+优秀率权重指标。(今后将把教育教学评估以及规范办学评估等要素纳入发展性指标)。
平均分权重指标计算的具体方法:
该校3年平均分 全市3年平均分×2016年该校在籍应届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数2016年全市在籍应届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总数×省示范高中学生分解指标总数×50%×40%
及格率权重指标计算的具体方法:
该校3年平均及格率 全市3年平均及格率×2016年该校在籍应届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数2016年全市在籍应届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总数×省示范高中学生分解指标总数×50%×30%
优秀率权重指标计算的具体方法:
该校3年平均优秀率 全市3年平均优秀率×2016年该校在籍应届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数2016年全市在籍应届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总数×省示范高中学生分解指标总数×50%×30%
3、各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数,其五所省示范高中指标组成比例,按2015年各初中学校实际录取到五所省示范高中的学生比例计算。
4、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校,第一年发展性指标执行同类学校的办法,即该校相关参数按当年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得分相邻的前后三个位次的六所初中学校的均值计算。
五、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到校的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以及我市实际情况,渐进实行“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学生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的政策,即2017年,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初三满一年的学生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2018年,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初二、初三满二年的学生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2019年及以后,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学生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即从2017年招生的初一学生开始,必须在学籍所在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方可享受该校的省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具体操作办法另发。
六、普通高中的志愿填报
1、2016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2016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共设三个批次。
提前批次:特长生设一个志愿,足球特长生设2个志愿(省、市示范高中各一所)。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含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设A、B、C、D共四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及美佛儿学校、私立行知高中和蚌埠禹王学校四所民办高中。设A、B、C、D共四个平行志愿。
2、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分配指标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在第一批次中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分配指标志愿。
3、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所辖初中学校的志愿填报登记。各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学校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信息。学生志愿表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填涂,他人代填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违背本人志愿填涂志愿表。
4、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统一使用《2016年蚌埠市高中阶段报考志愿预填表》(见附件2)。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分数及考生成绩分档表公布后,考生在学校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以《网上志愿确认表》为最终志愿,考生本人及监护人须在该表上签字确认,此表由学校收齐盖章后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封存。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志愿一旦填报,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更改。
5、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别于公办学校,考生报考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美佛儿学校、私立行知高中和蚌埠禹王学校志愿前,须分别向四所学校详细咨询收费等有关事宜。
七、普通高中招生的录取办法
1、录取政策
①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实施,市区所有普通高中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包括公办普通高中的全部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的市区计划)。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划管理下进行,除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平台录取的学生外,其余计划只能录取市区外考生。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可在普高录取线下降5%。市教育局将严格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不予线下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②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市、县统一管理,招生计划和办法由市、县教育局批准,招生计划纳入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不再单列。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民办普通高中要在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规范的学生电子学籍,并纳入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
③省示范高中分解到各完中、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今年起不设最低控制线,只设普高线。凡达到普高线的,按志愿和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没达到普高线的指标,调剂为全市统招指标。各初中要对省示范高中到校指标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分解情况详见《2016年蚌埠市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分配表》。(附件1)
○4市外普通高中学校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到市辖三县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省教育厅将通过中小学学籍系统强化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责任由违规责任主体承担,并进行追究。
2、录取顺序
市区省示范高中录取顺序为先进行提前批次的录取,其次是20%统招指标的录取,再次为80%的分配指标录取。直升生的录取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蚌埠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教〔2016〕33号)精神执行。
3、录取方法
考生查分结束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每位考生根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综合素质总评结果等因素得到一个顺序位,其顺序位具体排序方法是:
第一排序依据:根据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排序依据:对第一排序并列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A到D排序;
第三排序依据:按中考语数英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四排序依据:按中考语数英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录取,依照考生的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到D逐个检索投档。
未完成特长生和直升生招生计划的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录取。其他批次的录取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该生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八、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一)志愿填报
1、初中毕业生统一填写《2016年蚌埠市高中阶段报考志愿预填表》和《安徽省2016年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网上志愿预填表》,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管理局)、普通中学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认真组织初中毕业生填写五年制高职和中职批次志愿,原则上要求每位考生每个批次都应填报志愿。
2、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详见《2016年蚌埠市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指南》或登录蚌埠教育网职业教育板块),慎重选择每批次志愿,并将选择好的各批次志愿学校及中职类学校专业志愿代码填在《志愿表》指定的栏目内。今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录取,各县(区)务必要召开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培训会,加强对普通中学教务人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培训,认真指导学生网上填报或带领学生到我市职业学校招生机构,由专门人员指导填报,确保网上填报和录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录取
1、从今年开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统一网上招生录取。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具有办学资质的中职学校和专业都须进入统一的招生平台,未进入招生平台的学校和专业不得招生。具体网上招生录取有关工作待省教育厅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2、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录取最低控制线由省统一确定,考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平台统一录取。
3、市、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公布后,市、县不得录取线下的考生到普通高中。三县要将市区的优质中职学校推荐给考生。三县高中阶段报考志愿表应将市区职业院校的学校代码、专业代码一并列入。
4、建立招生的二次报名和补充录取制度。各中职学校在重点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要采取有效举措,多方组织生源,积极面向历届初、高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采用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的方式进行招生。今年继续招收“高中毕业后一年制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实行学历教育,对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三)动员追踪未参加中考学生
对没有参加中考的考生,各初中学校应按教育局统一部署,如实提供能够联系到未参加学业考试的初中生的通讯方式,统一填写《2016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6月20日前报市、县教育局职成科。对失学适龄少年,不论是在打工或是在家庭待业,由生源学校负责动员回蚌埠市职业学校就读。市教育局也将组织专门人员对这部分人员进行追踪动员。
(四)中职学校自主招生
各中职学校在网上平台统一录取的基础上,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进行自主招生,继续坚持“五个放开”政策,积极拓宽招生面和招生渠道,可以采取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开办多种形式的“订单班”、“冠名班”、“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班等,确保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管理局)要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宣传我市2016年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招生宣传。各初中要组织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广泛宣传《方案》,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网上和电话咨询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等工作,严禁任何不切合实际和对政策断章取义的乱宣传。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基础上,要积极鼓励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保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比例适当,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三)健全监督机制。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及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管理局)要全程参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加强监察督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禁止高、初中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进行不实宣传;严格禁止普通高中各种突破范围、突破计划等违规招生行为;严格禁止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高标准收费招生的违规行为;严格禁止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行为;严格禁止任何学校或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志愿填报行为;严格禁止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介入招生工作;严格禁止新生提前或变相提前开学。坚持依法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对违规乱招生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违规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并给予严肃处理。
附1、2016年蚌埠市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分配表
2、2016年蚌埠市高中阶段报考志愿预填表
3、安徽省2016年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网上志愿预填表
4、2016年蚌埠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表
5、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